这就显得有些脑残了,普通的客栈,上哪里去找那么多的牛肉来给人做?
还动不动两斤?
当然了,古代其实也并不缺牛肉吃。
之所以不能杀牛,只是不能私自杀牛。
有着朝廷的允许,还是可以杀的。
首先,肯定的是,古代杀牛的确是重罪,但是有个前提“私自杀牛”。
古代的牛按饲养类型有两种。一种是自己养的牛,一种是政府养的牛,农耕时节借给农民。
第二种好解释,你杀的是人家官家的牛,私杀肯定不行了。
而至于自己养的呢,就是想吃牛肉,土豪地主又不在乎钱,私杀也不行?
这的确是不行的,按后世的一些解释,是因为耕牛做为古代农业重要的生产工具,如果杀了,会对农业造成影响,所以,国家出台法律不允许杀牛和吃牛,谁杀牛就收拾谁。
这只是其中一条原因,不是主要和唯一原因。
古代市场经济虽然不发达,但也符合“供需关系定律”。如果不杀牛,牛的数量会增多,超出耕地所需数量,如果不允许杀,白白浪费食物和养牛人的精力。
这时候,肯定是允许杀牛的,只要不是“私杀”就行。
然后,杀的多了,牛的数量又少了,政府又会出台法律强调“不允许私自杀牛”。
《儒林外史》里就有这么一段,范进和张师陆打秋风那段,县令在衙门里请两位吃饭,谈到只能吃羊肉时,县令这样说。
“现今奉旨禁宰耕牛,上司行来牌票甚紧,衙门里都也莫得吃。”
这说明,之前衙门里吃是常事,现在不行了,圣旨不允许杀耕牛。所谓圣旨就是政府调控,以免农耕时,耕牛数量不足对农业造成影响。在唐朝也出现过这种情况,唐玄宗曾发布过《禁屠杀马牛驴诏》。